当丈夫因为无精症,夫妇俩接受,这个孩子实际上有了第三个“亲人”,血缘的匿名父亲,他的身世变得复杂起来。为了减少这种复杂和难以对付的伦理难题,如果说配子捐供的后代有权利知道自己的生身父母,那么同样,供精者和供卵者是否也有权利知情自己的孩子呢?
供精生育的后代有权知道生身父亲吗?
从法律的角度来说,这些捐供配子(精子或卵子)的供者不是孩子的合法父母,不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和责任;孩子也不需要对他们尽赡养的义务。完全是陌路人的关系。但是如果有一天,这个孩子知道了自己的身世,他是不是似乎在冥冥中多了一份牵挂和渴望呢?
如果只是单方的供精或供卵,这个身世牵涉到第三方的父母亲,如果是接受捐供胚胎的夫妇,涉及的是第四方的父母关系,因为胚胎的血缘父母和孕育的合法父母共有四人,差不多可以看作是收养的孩子,伦理关系实在太复杂了。
其实大部分的人认为捐供配子是一个人道和善良的行为,可以得到社会的认同。
男性中有70%左右的人愿意捐供精子,主要的人群集中在大专院校的学生,而在女性中只有16%的人愿意为她人捐供卵子,最顾虑的问题就是对那个不知道是否存在的孩子可能心怀眷念,担心他(她)们没有出生在一个良好的家庭里而不能幸福成长,其次还有担心保密不严、身体受苦和回报不够等问题。
不过,我还是为这些孩子们祈祷,千万不要发生不幸的事情,最好永远不知道自己的身世,像所有的孩子们一样健康而快乐地成长,他们有权利享受世界上所有美好的一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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